漠河县城市介绍
漠河县 · 城市介绍
漠河市(原漠河县)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、大兴安岭山脉北麓,地处中国最北端,东与塔河县接壤,西与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毗邻,南与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交界,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阿穆尔州、斯沃博德内区相望,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21°07′—124°20′、北纬52°10′—53°33′之间,素有“神州北极”之称。
“漠河”之名源于鄂温克语“木伦”,意为“河床布满石块的河流”,后经音译演变定型。1981年设立漠河县,2018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漠河县,设立县级漠河市,由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代管。
全市总面积18357平方公里,截至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,常住人口为6.82万人。辖6镇、1乡、1个林业局,实行“政企合一”管理体制,与漠河林业局协同履行区域治理职能。
漠河历史悠久,清代属瑷珲副都统辖区,1888年清廷设漠河金矿总局,开启近代矿业开发;1949年后隶属黑龙江省黑河专区,1967年划归大兴安岭特区,1970年起隶属大兴安岭地区至今。
经济以生态林业、特色农业、边境贸易和寒地旅游为主导,依托原始森林、极光观测、冰雪资源发展生态康养与研学旅游;蓝莓、红豆等寒地浆果种植及深加工具区域特色;中俄边贸通道功能逐步增强。
交通以公路为主,G331国道、S219省道贯穿全境,漠河古莲机场开通至哈尔滨、黑河等航线,铁路尚未通达,依赖公路与航空联运。
先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、全国首批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、中国最美县域、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等荣誉称号,系全国纬度最高、冬季最寒冷的县级行政区之一。
“漠河”之名源于鄂温克语“木伦”,意为“河床布满石块的河流”,后经音译演变定型。1981年设立漠河县,2018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漠河县,设立县级漠河市,由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代管。
全市总面积18357平方公里,截至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,常住人口为6.82万人。辖6镇、1乡、1个林业局,实行“政企合一”管理体制,与漠河林业局协同履行区域治理职能。
漠河历史悠久,清代属瑷珲副都统辖区,1888年清廷设漠河金矿总局,开启近代矿业开发;1949年后隶属黑龙江省黑河专区,1967年划归大兴安岭特区,1970年起隶属大兴安岭地区至今。
经济以生态林业、特色农业、边境贸易和寒地旅游为主导,依托原始森林、极光观测、冰雪资源发展生态康养与研学旅游;蓝莓、红豆等寒地浆果种植及深加工具区域特色;中俄边贸通道功能逐步增强。
交通以公路为主,G331国道、S219省道贯穿全境,漠河古莲机场开通至哈尔滨、黑河等航线,铁路尚未通达,依赖公路与航空联运。
先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、全国首批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、中国最美县域、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等荣誉称号,系全国纬度最高、冬季最寒冷的县级行政区之一。